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利民 通訊員 李冬梅
近日,四川省蒲江縣人民法院在蒲江縣某村村民委員會開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并組織30余名村民旁聽,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推動危險駕駛犯罪案件的源頭預防。
本案案發(fā)于2025年6月12日,當日20時46分許,被告人黃某某飲酒后駕駛無號牌正三輪摩托車從蒲江縣鶴山街道某路段處時,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jīng)檢驗,所送被告人黃某某血液樣品中檢出乙醇成分,其濃度為(99.1±2.2)mg/100ml,超過80mg/100ml的醉酒駕駛標準。另,被告人黃某某于2018年4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先后四次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黃某某二年內(nèi)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行政處罰,對其從重處罰。被告人黃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具結(jié)書,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理。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社會危害性及悔罪態(tài)度,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黃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本案采用巡回審判方式,在案發(fā)地所在的村委會公開開庭審理。將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不僅便利訴訟,更是一次生動的“沉浸式法治課堂”。庭審過程及判決結(jié)果在當?shù)厝罕娭幸饛娏曳错憽E月牬迕窦娂姳硎旧钍苷鸷澈徒逃骸疤珖樔肆?!被抓那么多次了還敢醉駕,真是拿自己和他人的命不當回事!”“法院判得好!對這種屢教不改的必須嚴懲?!薄把不貙徟凶屛覀冊诩议T口就學到了法律,明白了酒駕醉駕的嚴重后果,比聽一百遍宣傳都管用!”
村民們紛紛表示會以案為鑒、遵紀守法,文明出行,堅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負責。庭后,承辦法官還為村民詳細講解了危險駕駛罪的各方面危害及法律后果,就村民們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答疑解惑,并現(xiàn)場發(fā)放防范電信詐騙、禁毒、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宣傳手冊70余份。
近年來,蒲江法院通過“巡回審判+普法宣傳”,力爭達到“治罪”與“治理”并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下一步,蒲江法院將繼續(xù)發(fā)揮審判職能,積極推動糾紛從源頭上減少,助力平安蒲江建設,維護社會安全穩(wěn)定。
編輯: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