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潘從武
□ 本報通訊員 古雪麗 劉雯
8月2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烏魯木齊市新市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調解室內,申請執(zhí)行人買某緊緊握住執(zhí)行局副局長楊延海的手哽咽地說:“謝謝你們幫我追回這筆錢!”至此,一起歷時6年、執(zhí)行標的額達670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畫上句號。
2019年,買某與馬某的買賣合同糾紛案進入執(zhí)行程序,雖然法院依法查封馬某名下一棟4層自建房,但因房屋屬農村宅基地,僅能在本村流轉,導致司法拍賣數次流拍。楊延海帶領團隊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tǒng)查詢發(fā)現,馬某名下銀行卡、網絡資金、工商登記等信息均顯示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
2020年,馬某提供第三方擔保償還63萬元后離開新疆前往浙江。楊延海委托浙江某法院協(xié)助調查,得到“查無此人”的回復。之后,馬某如同人間蒸發(fā),案件執(zhí)行陷入僵局。
“我們希望與你共同解決問題”“逃避只會使后果更嚴重”……這些年,楊延海經常給馬某發(fā)送勸說短信,可始終無回音。
馬某失聯,又查不到財產線索,案件被迫終結本次執(zhí)行。
追回欠款遙遙無期,買某心急如焚,經常奔波于信訪途中,希望尋求新的解決辦法。
2024年,在新市區(qū)法院開展的“終本清倉”攻堅行動中,此案被列入重點督辦清單,該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建忠包聯此案。他反復閱卷,研究案件細節(jié),多次接訪買某,告知其法院從來未放棄對案件的執(zhí)行查找。
不久,執(zhí)行團隊調查發(fā)現,2023年至2024年間,馬某的自建房有40余間客房長期出租。租金去向何處?為何在馬某的賬戶查不到?找到案件突破口,楊延海帶隊蹲守摸排、上門走訪?!胺ㄔ旱??我們什么都不知道?!薄皠e來找我,我只是租房的?!苯倜饪兔鎸Ψü倬刺峁┯行畔?。
2024年,楊延海在走訪中發(fā)現房屋租戶被整體清退,經多方打聽得知商戶李某整體租下該自建房。
初次見面時,李某態(tài)度謹慎:“我就是個做生意的,別為難我。”楊延海沒有強硬施壓,而是詳細講述買某6年來追債的艱辛?!袄罾习澹绻愕暮献骰锇槊髅饔胸敭a卻惡意逃避債務,使你陷入經營困境,你痛不痛心?”楊延海誠懇地與李某溝通。
經過多次溝通交流,李某終于向楊延海出示一份年租金僅6萬元、租期長達10年的租賃合同。楊延海驚訝,此價格低于市場價,且房屋租金全部被打入張某的微信賬戶。很快,執(zhí)行團隊就根據這條藏在租賃合同里的線索調查出張某實為馬某關聯人。馬某通過刻意低價長租、資金不走本人賬戶等方式隱匿收益,涉嫌故意逃避執(zhí)行。
今年3月,法院將馬某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送當地公安機關。
很快,失蹤多年的馬某主動聯系法院請求和解。在后續(xù)10余輪談判中,馬某時而承諾一周內付款,時而又以“資金周轉難”“找不到擔?!睘橛煞椿?。對此,楊延海一方面告知其拒執(zhí)罪的法律后果,一方面引導其制定可行的還款方案。
8月21日,馬某與買某達成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馬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買某撤回拒執(zhí)罪申請。
編輯:趙亞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