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家梁 通訊員 林鳳
楊某某、代某某等七人多次組織考生跨省考試作弊,非法獲利3.6萬余元。經(jīng)貴州省黔南州羅甸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楊某某、代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據(jù)悉,2021年,李某某在抖音上看到了一條“駕駛證包過”的廣告。懷著僥幸心理,他聯(lián)系了廣告發(fā)布者楊某某。在楊某某的安排下,李某某來到楊某某指定的駕校學習。在科目一考試中,楊某某安排專人幫助李某某佩戴微型耳機,通過作弊設備傳輸答案。就這樣,李某某輕松通過了考試。然而,他的行為只是這場大規(guī)模作弊案的冰山一角。
在2021年至2024年期間,被告人楊某某、代某某等人利用駕校學員文化水平較低、急于通過考試的心理,通過抖音、快手等網(wǎng)絡平臺發(fā)布“駕駛證包過”信息,吸引學員聯(lián)系并支付高額費用,除上述的李某某外,還吸引了曾某某、黃某某、劉某某等14名考生報名?!?/p>
名為“包過”,實為“作弊”。楊某某、代某某等人通過提供作弊設備,幫助學員在駕照理論考試中作弊。他們分工明確,有的負責聯(lián)系學員,有的負責提供作弊設備,還有的負責安裝調(diào)試,形成了一條完整的作弊鏈條。在考試過程中,楊某某等人通過微型耳機、攝像頭、信號震動器等高科技設備,將考試答案傳輸給學員,學員只需佩戴這些設備,就能在考試中輕松獲取答案,從而“包過”駕照理論考試。經(jīng)查,共有8名學員通過作弊方式通過考試,涉案金額達數(shù)萬元?!?/p>
該案由羅甸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后,以楊某某、代某某等人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移送羅甸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羅甸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楊某某、代某某等人組織、幫助學員在參加駕駛資格理論考試中作弊,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遂向羅甸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及量刑建議,作出如上判決?!?/p>
駕照考試是衡量駕駛人是否具備駕駛能力的重要標準,考試的公平性直接關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任何試圖通過作弊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編輯: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