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慶國、江蘇福昕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發(fā)仁、江蘇發(fā)發(fā)建設有限公司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及舉證通知書、舉證須知、開庭傳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于2025年12月4日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慶國、江蘇福昕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發(fā)仁、江蘇發(fā)發(fā)建設有限公司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及舉證通知書、舉證須知、開庭傳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于2025年12月4日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7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wǎng)、法治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