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華:本院受理的原告耿品榮與被告張建華、向志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原告耿品榮不服本院(2025)渝0113民初7649號民事判決書,并在法定期間內(nèi)提出上訴?,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上訴狀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逾期將依法審理。
重慶市巴南區(qū)人民法院
張建華:本院受理的原告耿品榮與被告張建華、向志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原告耿品榮不服本院(2025)渝0113民初7649號民事判決書,并在法定期間內(nèi)提出上訴?,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上訴狀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逾期將依法審理。
重慶市巴南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6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wǎng)、法治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