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本委受理申請人張傳木與你(被申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一案,立案號為(2024)溫仲字第211號。因以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2024)溫仲裁字第211號《裁決書》,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錦江路458號深藍國際大廈12樓;聯(lián)系電話:0577-88965662)。
溫州仲裁委員會
王晨:本委受理申請人張傳木與你(被申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一案,立案號為(2024)溫仲字第211號。因以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2024)溫仲裁字第211號《裁決書》,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錦江路458號深藍國際大廈12樓;聯(lián)系電話:0577-8896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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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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